佛山日报全媒体讯 记者朱朝贵报道:在顺德龙江经商的夏先生购买木材烘干机,但试用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,遂找厂家讨说法,要求退货。岂料,厂家却坚称未销售商品给夏先生。大良消委分会接到投诉后介入处理,协助夏先生成功退货。今天(4月26日),夏先生专程到大良消委分会送上感谢锦旗。
去年11月,在龙江经商的夏先生通过中间人在大良某电器生产厂家购买了4台木材烘干机,共花费168000元。经试用一段时间后,他发现这些设备存在质量问题,如机器内温度达不到设定温度、风机漏电致设备断电等。且无论如何调试,问题均无法得到解决。期间,夏先生请来同行的设备技术人员查看过这些设备。该技术人员表示,这些设备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,未达到相关生产质量要求。于是,在今年春节后,夏先生与厂家沟通,厂家则以没有销售过设备给其拒绝沟通。纠纷没有得到解决。“真的很气愤,明明是在他们那里买的,怎么就不承认了呢?”夏先生无奈之下,于3月20日来到大良消委分会投诉,要求厂家退货退款168000元并赔偿来回运费16000元,共184000元。
接报后,大良消委分会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协调。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沟通,最后生产厂家同意退回设备出厂价款项152000元,再由消费者追索中间人设备差价16000元以及来回运费16000元,共32000元。双方于2017年4月14日在大良消委分会的见证下签订协议,约定了退款方式及相关事项。
“太感谢消委会的工作人员了。”今日,夏先生感激地说。他为工作人员赠送了一面印有“忠于职守、维护正义”锦旗以表感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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